招標項目
招標項目名稱 | 慶城縣20座污水提升泵站及1座污水處理站委托運營維保政府采購 | |||
項目類型 | 服務(wù)類 | 項目編號 | **** | |
招標人 | 點擊登錄查看 | 招標代理機構(gòu) | 點擊登錄查看 | |
資格審查方式 | 資格后審 | 招標方式 | 競爭性磋商 | |
保證金繳納方式 | 不繳納 |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證金 | 否 | |
監(jiān)督機構(gòu) | 慶陽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 | 審批、核準或備案機構(gòu) | 慶城縣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 | |
是否重大項目 | 否 | 項目概算(萬元) | 52.050000 | |
是否遠程異地 | 否 | 招標組織形式 | 分散采購 | |
招標內(nèi)容與范圍 | 慶城縣20座污水提升泵站及1座污水處理站委托運營維保政府采購(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)。 |
標段信息
序號 | 標段編號 | 標段合同估算價 | 招標類別 | 詳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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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E******** | 52.050000萬元 | 服務(wù) | 查看詳情 |
標段名稱: 慶城縣20座污水提升泵站及1座污水處理站委托運營維保政府采購 統(tǒng)一交易標識碼: D03-****52776C-****-000015-9 投標人資格條件: 1.(1)供應(yīng)商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十七條規(guī)定,根據(jù)慶陽市財政局、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《關(guān)于在全市政府采購中推行供應(yīng)商“承諾+信用”管理機制的通知》要求,投標供應(yīng)商須提供《慶陽市政府采購供應(yīng)商資格條件承諾函》加蓋公章; (2)本項目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 2.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:該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(yè)。 3.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無。 標段內(nèi)容: 慶城縣20座污水提升泵站及1座污水處理站委托運營維保政府采購(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)。 |